关于拟新增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1-26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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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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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沪东中华造船(集团)有限公司卫生所 |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88弄26号 |
公示时间为:1月26日至2月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