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终止上海静安区乐慈爱老服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1-23
依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内容,现终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上海静安区乐慈爱老服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3日
依据《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协议》第七章第三十八条第(四)款内容,现终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上海静安区乐慈爱老服务中心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6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