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医疗机构名称 |
地址 |
1 |
上海市浦东新区花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明月社区卫生服务站 |
上海市浦东新区明月路199弄24号101-102室 |
2 |
上海瑞椿医院 |
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清路507号、517号1幢地下1层、1层01、03、05室,2层01室,3层 |
3 |
上海协爱蒲安中医门诊部 |
上海市浦东新区耀华路488号一层108室、二层 |
公示时间为:4月28日至5月7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