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长护险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评估机构纳入长期护理保险定点护理服务机构。现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地址
1
上海市第三康复医院
上海市静安区交城路100号
2
上海市第四康复医院
上海市静安区康定路995号
公示期自11月17日至11月23日为期7天。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医保业务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