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上海健一网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同保康国药号提出,经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同意,现终止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与上海健一网大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同保康国药号服务协议关系。
特此通告。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