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变更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02  

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备注

1

上海裕德堂大药房(普通合伙)乐秀路店

上海市嘉定区乐秀路3671_2

取消中药饮片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2日至8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8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