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1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机构名称
地址
备注
1
上海裕德堂大药房(普通合伙)乐秀路店
上海市嘉定区乐秀路367号1_2层
取消中药饮片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2日至8月8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12393。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1年 8 月 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