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市部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公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关于继续做好本市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35号)和《关于公布本市医疗机构<可另收费的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沪医保价采〔2019〕84号)要求,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部门开展了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集体审议。现对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见附表1)及拟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见附表2)的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2020年10月15日-10月21日)。

相关医疗机构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加盖公章后传真至:68706150,联系电话:23171227。

 

附表1:本市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

附表2:本市拟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15日

 

附表1:

本市拟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信息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涵

除外内容

计价单位

最高价格标准(元)

说明

1

分娩镇痛(椎管内阻滞或静脉镇痛)

含产程评估、镇痛前评估,分娩镇痛的实施,镇痛中管理,镇痛后随访等。


2000

超过4小时,每小时加收200元,最高不超过2600元;

限第一妇婴保健院

2

居家血液透析远程视频指导

指对居家血液透析患者进行远程视频指导。


小时

90

限仁济医院

3

叶酸受体细胞检测



3500

限胸科医院

4

BRCA1/2基因突变检测



3600

限中山医院

5

化学药物用药指导的基因检测

CYP2C9VKORC1基因多态性检测、CYP2C19基因多态性检测,HLAB*5801ADRB1MTHFR

C677TALDH2、人类白细胞抗原B位点1502等基因检测。


基因位点

360

同一种药物,从第二个位点开始减半计收;

限中山医院

 

 

 

 

 

附表2:

本市拟新增可另收费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目录

一级目录

二级目录

三级目录

四级目录

支付办法

备注

植入器材

神经刺激器及配件

脑起搏器及配件

固定锚

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