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3家零售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区 | 地址 |
1 | 上海复美耀东大药房 | 松江 | 上海市松江区永丰街道仓汇路374号1-2层 |
2 | 上海好药师愉快药店 | 松江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莘砖公路485号1层、487号2层 |
3 | 上海复美保民大药房有限公司二分店 | 松江 | 上海市松江区谷阳北路2521号1层-1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9月3日至9月9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 9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