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及本市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市、区两级医保经办机构组织评估,拟将以下4家零售药店的经营范围进行调整。现公示如下:
序号 | 机构名称 | 所在区 | 地址 | 备注 |
1 | 上海童涵春堂药业连锁经营有限公司童涵春堂大药房 | 黄浦区 | 上海市黄浦区建国新路14-26号、28弄2号101室 | 取消中药饮片 |
2 | 上海复美东丰大药房 | 宝山区 | 塘西街407、409、411、413号 | 取消中药饮片 |
3 | 上海好药师汇通大药房 | 浦东新区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丹桂路100号1层、102号1层、104号1层,香楠路408弄6号101室 | 增加中药饮片 |
4 | 上海好药师御翔药店有限公司 | 松江区 | 上海市松江区虬泾路92、94号 | 取消中药饮片 |
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即8月26日至9月1日。凡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致电咨询电话962218。
上海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2020年 8 月 26日